日前,山西省旅游局、省財政廳、省審計局、省工商局聯合印發《關於規範和支持旅行社和星級飯店參與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的通知》。
  《通知》支持旅行社、星級飯店依照有關法規、規定,為黨政機關、參公事業單位會務、展覽、差旅等公務活動提供住宿、餐飲、會務、交通等相關服務。重點體現旅行社、星級飯店平等參與公務購買服務的投標、議標並享有和其他企業、機構、社會團體同等權利。旅行社、星級飯店承辦政府購買服務應當根據服務內容依法出具發票。旅行社、星級飯店提供的發票可以在黨政機關、參公事業單位入賬。
  《通知》同時對旅行社和星級飯店參與政府購買服務工作提出規範要求。黨政機關、參公事業單位購買旅行社、星級飯店服務,應嚴格遵守中央“八項規定”和各級黨委、政府關於反腐倡廉、厲行節約意見,不得含有法律、規章規定之外的項目。旅行社、星級飯店參與黨政機關、參公事業單位購買服務,必須嚴格遵守《政府採購法》和政府購買服務的規定,依法簽訂合同並嚴格履行,不得提供與政府購買服務內容無關的其他服務事項。企業要留存檔案,相關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。  (原標題:山西規範旅社飯店參與公務活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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